搞得刘青山有点不大自在,看惯了皮肤白皙的MJ,瞧着眼前这个黑不溜秋的家伙,怎么还有点不大顺眼呢?
实际上,这才是人家的本色。
刘青山也拍拍杰克逊的后背:“恭喜你,终于恢复了本色。”
上次哑巴爷爷来米国这边,专程给杰克逊开了方子,用以治疗他的皮肤病,现在看来,效果不错。
杰克逊也显得很开心:“终于不用再担心有人抨击我漂白皮肤了,刘,我在报纸上看到,你竟然赤手空拳打败了持枪者,噢,你太厉害了!”
看来老外的思维都差不多,更多关注的都是你的强大,而不是你遭遇的危险。
“刘,有没有兴趣和我的保镖试试手?”杰克逊还兴致勃勃地提议。
不过他后面的四位保镖大汉,一个个都面色不大好看,他们可不想面对刘青山这种怪物的冲撞。
刘青山摆摆手:“我那个是被逼急了,身体的应激反应,如果叫我再做一遍,我肯定都做不到。”
说完,又把身旁的吴桐,介绍给杰克逊,然后一起回到别墅,有朋友来访,总不能在外边聊天吧。
“噢,MJ竟然能来我家里做客,我不会是做梦吧?”
杜家兴都差点乐疯,围着两个人直转圈:“MJ,可以给我签个名吗?”
对自己的小歌迷,杰克逊从来都不会吝啬签名,还给杜家兴写了几句祝福语,差点把这小子的鼻涕泡给美出来。
端上茶,大家边喝边聊,杰克逊还问道哑巴爷爷,想要复诊。
不过哑巴爷爷下次过来,估计要等一段时间,等到这边恢复中药进口之时。
“刘,我潜心研究乐器,下面我给你表演一下,让你看看我的水平。”
杰克逊就跟献宝似的,打开自己背着的盒子,从里面拿出一件乐器,嘴里还显摆着,飚出一句中文:
“二虎!”
吴桐和刘银凤他们都是一愣,随即脸上都露出微笑。
刘青山也忍着笑:“杰克逊,你的发音不标准,应该是二胡,二胡。”
“好吧,演奏的时候,应该戴上这个。”
杰克逊又取出那个小圆片的墨镜,架在鼻梁上。
也不知道这家伙的二胡是跟哪个老师学的,刘青山觉得怎么有点逗比呢?
只见杰克逊操着琴弓,先吱呀几声,找找感觉,然后就有模有样地拉起二胡。
曲目难度还不小,赫然是二泉映月,看来确实下了不少工夫。
只是刘青山越听越不对味儿:你拉得这么欢快,愣是把二泉拉出良宵的感觉。
旁边的这些人也都面色古怪,大家虽然不大懂音乐,可是二泉还是听过的,根本就不是这个味儿啊。
好不容易杰克逊终于拉完了,这货还摘下眼镜,满眼期盼地望着刘青山:“刘,怎么样?”
刘青山终于知道,那位惠特妮在提到MJ的时候,满脸古怪了。
于是刘青山轻咳几声:“杰克逊,你的二胡是跟谁学的?”
“是于小姐教我的指法,然后我就照着乐谱练习的,有什么问题吗?”杰克逊口中的于小姐,就是于水莲。
刘青山有点明白了,心里又是好笑,又是感叹杰克逊的音乐天赋。
你这就相当于欧阳锋练假九阴真经啊。
于是就给杰克逊讲述了一下二泉映月的来历,那是一个悲伤的故事,那位凄惨的阿炳先生,半生凄凉,踽踽独行。
他也曾向命运抗争,但是最后却无可奈何,只能把自己所有的一切,包括生命在内,都流淌在月光和泉水之中……
“噢,是我错了,从根本上就错了。”
杰克逊轻轻擦拭一下眼角的泪水,然后闭着眼睛思考了一阵,又重新操起琴弓。
熟悉的旋律再次响起,这一次,周围的人都静静地聆听着,在他们眼前,仿佛有一位风烛残年的老者,背着一把二胡,蹒跚地行走。
风悠悠,云悠悠,凄苦的岁月在琴弦上流。
思悠悠,恨悠悠,满怀的不平在小路上走。
梦悠悠,魂悠悠,失明的双眼把暗夜看透。
情悠悠,爱悠悠,无语的泪花把光明寻求……
几位女士的眼中,已经有泪花闪烁。
等到琴声悠悠而去,杰克逊睁开双眼,目光如同月光一般平静。
刘青山也彻底服了:大概这就是天才吧?
“下一场演唱会,我决定表演这个曲目,刘,谢谢你的指点。”杰克逊忽然感觉,在拉完这首乐曲之后,心境变得无比平和。
要是每一次都有这样的效果,那么他一定要坚持每天都拉一遍,这样一来,就能把心中的狂热和焦躁都压下去,困扰他的皮肤病,或许可以从根本上治愈。
当他把这种想法跟刘青山说明之后,刘青山也觉得在理论上是成立的,于是拿起电话,跟哑巴爷爷联系了一下。
程控电话还要再过两三年,所以现在打电话挺费劲。
和哑巴爷爷打电话就更有点费劲,只能是小六子负责沟通,哑巴爷爷在旁边比划。
好不容易沟通完毕,哑巴爷爷也基本上认可杰克逊的判断,其实这种情绪的控制,别人都帮不上忙,自身最重要。
不过哑巴爷爷也提醒了一点,毕竟二泉这首曲子,有点太过凄苦和悲凉,所以告诫杰克逊不能迷失自我。
要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外一个极端,那就更麻烦了。
刘青山瞧瞧欢蹦乱跳的杰克逊,觉得这种担心,应该不会出现。
“刘,谢谢,谢谢你们。”
杰克逊的心情也十分激动,他从小就搞音乐,和麦当娜一起,被当成童星来培养。
他对音乐有着无比的挚爱,现在看来,这条道路确实是光明的。
和刘青山见了一面,境界提升一大截的杰克逊就匆匆告辞而去。
很快,他的歌迷就发现,在MJ的演唱会上,除了歌舞之外,每一次都会有一个压轴的节目:乐器演奏。
每到这个时候,杰克逊就会架上小墨镜,坐在一把椅子上,静静地拉着一把奇怪的乐器。
乐器看起来很简单,只有两根弦儿。
一开始,歌迷们不大喜欢这首曲子,因为跟杰克逊的风格有点格格不入。
但是架不住听得时间长了,慢慢就听出感觉。
偶像的力量是无穷的,不少歌迷也渐渐对二胡这种乐器产生兴趣。
以至于各城市唐人街的二胡都卖脱销了,在北美大陆上,悄然兴起一股二胡热。
对了,还有拉二胡的标配:那种圆形小片儿的墨镜,也变成抢手货。
刘青山对此当然很是欣慰,这也算是推广传统文化了。
他还告诉杜爷爷的手下,从国内进了一大批二胡和墨镜,在各个城市的唐人街出售,竟然也帮着杜爷爷小赚一笔。
如果阿炳先生泉下有知,估计也会十分欣慰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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