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这两章可能介绍性的文字比较多,不过这两位之后都会有不少出镜,而且里面也牵扯出了一些东西,也算是挖坑吧,说这些就是为了给大家打个底,俺绝对不是在水、不是在水~)
益州、绵竹,州牧府。
益州牧是为大汉宗室刘焉,他乃汉景帝与后妃程姬之子鲁恭王刘余之后,不过与其祖宗声色犬马、不务正业不同地是,刘焉却是个行事果敢、颇有见地和野心之人,初时以宗室身份拜为中郎,其后历任雒阳令、冀州刺史、南阳太守、宗正、太常等官,而汉灵帝中平五年有名的“废史立牧”,就是出自其手笔。
昔年一代天骄汉武帝承袭文景之治、黄老之学治理天下后逐渐恢复过来的大汉江山,雄心勃勃,因为头疼地方郡国并行制度带来的后患,以免发生之前“七国之乱”以及淮南王一脉动乱这类的兵祸,于是做出了两项举措,其一便是在谒者主父偃建议下施行的“推恩令”,意即为了彰显帝王手段、天子恩典,特此令往后各封国世子皆有继承权,在封国国王死后,其子嗣各自分得不定量土地作为各自封邑,以此推向后世,待得几世、十几世之后,各封国领土被瓜分的越来越小,最终完全无力再起兵祸对抗中央,但此举在经历了一番波折之后,还是被很好地执行了,理由便在于封国中各世子为争夺继承权争权夺利,对于部分国王而言并不乐见这种情况,倒是乐得各子有得其所,至于那些得到实际好处的世子们自然更没有理由反驳,或许唯一有意见的就是那本应该继承全部封国的一个,但毕竟人少势寡,在武帝之后基本没再发生地方王侯作乱之事,便证明了此举的可行和有效;而另一个举措,便是推行刺史制度。
大汉建立之初,文帝便以御史多失职,命丞相另派各人出刺各地,只是当时还未常置,只作为一种必要的监察手段;及至汉武帝元封五年,方被置为常职,专门在地方检核问事,是为“刺”,汉武帝还分天下为十三部,每部设置一人,称为“刺史”,只不过当时只是代天子监察地方、巡检州县,而且武帝常用低级官员任职刺史,所以实际上刺史都是以低级官来检查高官,而随着刺史制度的发展,其维护皇权、澄清吏治的作用渐渐显现,并对之后的“昭宣中兴”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。
在成、哀二帝时期,刺史制度一度反复改为州牧制度,这说明“废史立牧”其实是有历史根据的,这也是刘焉的提议能够得到通过的一个重要原因;但待到东汉初期,因为帝国初定的缘故,建武帝刘秀重推刺史制,并且刺史的职权进一步扩大,不仅拥有了固定驻地,且奏事可以计吏代行,不必再亲自前往,这意味着其真正进入了“地方长官”的范畴,甚至还拥有调遣地方的兵权,对于郡县长官的约束和威慑力都得到空前加强,甚至还发生过因为畏惧刺史而解印弃官之事。
不过到得此时,刺史制度其实已经发生了本质的变化,刺史本身已经形同于天然地方长官,监察职能反而变弱,王莽称帝时期,甚至直接改刺史为州牧,使之化身为地方一州部的军事行政长官。
不过王莽死后,他的那些激进变革都化作无用,这“改史为牧”也不例外,不过正因为有了这第二次的铺垫,到了灵帝中平五年时,宗室刘焉提出“废史立牧”。
是时朝廷政权衰弱天下大乱,刘焉提出以朝廷可信的重臣、宗室为州牧,在地方上凌驾于刺史、太守之上,独揽大权以安定百姓,助朝廷稳定大局,由是才有宗室刘虞任幽州牧、刘表任荆州牧、刘焉任益州牧、刘岱任兖州牧,重臣、名士陶谦掌徐州这类往常不合常理之事,而若说此前已经有过先例,但是此次才算是真正确立下来,变立汉之初的郡国并行制(东汉之初同样是为了政局稳定,恢复西汉初的郡国并行制)为州郡县三级制度,州牧为一州最高长官,掌一州军政大权,统御州内四方,各郡太守直接对州牧负责。
可惜大汉早已失其权威,派任州牧非但没有起到稳定政局的作用,反是形成各地割据军阀的形成,本在黄巾之乱后就已经越加发达的地方军事势力渐渐走到台面上,包括刘焉在内的众多州牧上任后便因各种自主不自主的原因,渐渐形成割据一方的格局,并不受到朝廷控制,这其中尤以刘焉这个提议者为甚。
其实刘焉虽说是宗室,但若说提议此事对自己无甚好处,也是不可能去为之地,就看原本他是打算去交州避祸,只因听闻这益州之地有天子之气,遂改领为益州牧,由是封阳城侯,前往益州整饬吏治。
其时益州刺史正自大事聚财、贪婪成风,只是刘焉尚未到达时,其便被黄巾贼马相所杀,而后称帝不久的马相又被益州从事贾龙组织军马击败,于是刘焉被贾龙引入益州,治所便定在这绵竹。
之后刘焉作为益州州牧,一面对内大力打击地方豪强,包括严氏、吴氏及张氏在内的各地豪强要么归附与他,要么被大肆打压、不得翻身,刘焉巩固并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己方的势力,使得益州也倾向于半独*立的状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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